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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08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

作者:wxd 来自:本站 点击:0 时间:2008-6-2


宁强县2008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关于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增强服务意识为出发点,以保障通信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县、乡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良好契机,广泛宣传无线管理法律法规,强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全民法规意识。县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主阵地作用,制作专题节目深入进行宣传,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利用手机发送无线电管理信息进行宣传,各乡镇要利用宣传园地大力宣传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规知识,使无线电管理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公众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
    二、做好频率台站清查登记和复查工作。加强对设台单位的检查,对照上报单位的台站资料,抽查电台指标、参数是否与备案数据相一致,对使用率低下、长期闲置或逾期不办理使用手续的频率要及时清理收回,做到核查工作不走过场。同时,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做好年检、验证和验照工作。
    三、切实加强无线电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参加市无线电管理处举办的业务技术培训班,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县无委办要加强与县610办、公安、广电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重点保障警用频率、航空专用频率、广播电视、水利专用频率、民政救灾和森林防火专用频率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无线电监管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盗用频率、私设台站、擅自组网、擅自加大发射功率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对建筑、物业、商业、餐饮、娱乐等行业大量使用对讲机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规范管理。各乡镇要加强与县无委办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严防大功率无绳电话反弹,保证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安全。
    四、加强无线电监测工作。根据“十一五”无线电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实地考察和电磁环境测试,拟在我县建立固定监测站,以提高技术监测手段,保障无线电运行安全。县无委办和有关方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力争该项目早日建成。
    五、加强协调配合。各设台单位必须接受县无委办的监督检查,严格台站管理,不得私设电台和擅自调整、更换台站技术参数。县无委办要协调处理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宁强县无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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