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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无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度无线电管理工作总结

作者:wxd 来自:本站 点击:0 时间:2008-1-8


宁强县无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度无线电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度,宁强县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县政府和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的领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新的频率划分规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了宁强县的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为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核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台(站)设置,严肃频率使用纪律,增强各设台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保台站设置规范,频率使用合法,设备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台站资料准确,根据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关于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检查工作通知》的通知精神,宁强县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发[2007]3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宁强县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检查的通知》到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检查了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各频段的基站,150MHZ、450MHZ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及频率使用情况,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对本县进行了电磁环境的测试,按照工作方法和步骤,县无委办借用专车到有关乡镇和设台单位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在我县无擅自设台、乱占频率、增大发射功率、改变台站技术参数的现象发生。在检查过程,铁锁关水文站拒不接受检查,县无委办派员专程去设台单位,认真宣传无线电频率、台站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使其自觉接受检查,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县无委办积极派员参加了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完成了宁强人民广播电台的登记工作,填报了纸版和电子版报表,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我县共查出对讲机8部,并将检查登记表上报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提高认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四周年之际,县无委办及时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县政府和县无办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计划,要求县广播电视台从9月9日起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标语口号,分别在中午和晚上播出,每天播出时间不少于2分钟,连续播出10天,电视上累计播出20分钟,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的优势,结合无线电台站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定专人,撰写宣传材料,每天播出不得少于5分钟,连续播放7天,共计35分钟,广泛宣传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知晓面,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机关和广大群众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
今年以来,宁强县城防洪预警系统经常受到了不明信号的干扰,县无委办积极和防汛办联系,邀请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工作人员3次来宁强对干扰源进行查找,排除了干扰,使我县的防洪预警系统恢复正常,为在汛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充分发挥了无线电管理的作用。
    2007年县无委办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市无线电管理处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宁强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宁强县无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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