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水文局二OO七年无线电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在市无线电管理处的领导下,在市水文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汉中水文局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是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配套法规的宣传,是汉中水文局无线电专管员的职责所在。今年9月1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四周年的日子,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处和水文局领导的要求,在各设台站和局机关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利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并在局机关的电子显示屏上优选了10条宣传口号和图片进行了循环播放,并编写了宣传总结报告对宣传情况进行了报道,得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做好频率台站的核查工作。 按照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2007年的工作要求,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的核查工作。6月初及时上报了汉中水文局“频率台站核查登记表”,并于8月7日—16日参加了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2007台站数据清查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我局13个台站的资料的核查及数据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三、加强对汉中水文局所设台站的管理工作。 汉中水文局所设台站都分布在各个县区,平时和管理员见面的机会不多,在每周一的电台联系时,我们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无线电法规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重点加强对各站的电台及对讲机的管理力度,规范频率的使用,不得使用没有申请的频率,联络时规范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四、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工作。 积极参加市无线电管理处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按照会议要求作好一切工作安排,2007年参加了市无线电管理处台站数据清查登记工作会议,积极上报汉中水文局所设无线电台站设备,及时缴纳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等。
(汉中水文勘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