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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明同志在全市无线电管理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 要) (2007年3月30日)
过去的一年,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克服监控面广、人员少等困难,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提高无线电管理服务、支持、保障能力,适时开展了多项无线电管理业务,加强和规范了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减少了干扰,有效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保障了民航导航等重要频率使用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全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国民经济信息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多年来为全市无线电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无线电管理是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无线电频率是信息化社会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是各类无线电技术及其发展应用的重要条件,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是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无线电通信领域也越来越广泛,航空导航、交通运输、抢险救灾、公众通信、气象预报、广播电视、网络连接等等,在经济领域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无线电设备数量也日益巨增,空中电波秩序问题相应变得复杂了,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和地方生产安全。加强无线电管理不仅是为了更好规范信息技术市场,也是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确保国防安全的迫切需要。 其次,加强无线电管理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迫切需求。近年来,通信传输业迅猛发展,无线化、数字化、宽带化、高速化成为时代潮流,信息竞争日趋白热化,普及到了社会生活和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不仅是大家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已成为增强竞争实力、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重要手段。从我市无线电发展形势看,无线电通信市场活跃,业务日趋丰富,利用无线电进行信息传输的高科技手段应用广泛。截止2006年底,全市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共105.8万部,其中,移动电话105.6万部,短波电台83部,超短波电台1150部,移动基站、集群系统基站和无线接入基站共1475部,卫星地球站24座。可以说,我市的无线电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在满足农村和偏远地区通信服务需要,帮助边远贫困地区跨越数字鸿沟,实现公平的信息共享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加强无线电管理也是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无线电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滞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无线电用户总量规模小,普及率较低,总体效益不理想;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法规、滥用频率、乱设电台、非法销售等现象仍屡禁不止,导致无线电干扰时有发生;无线电管理工作对销售市场的监管还比较薄弱,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查处力度还不够;无线电管理的技术人才和设施不足等等,这些问题与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汉中率先突破发展的新形势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增强紧迫感,切实加强管理,搞好服务保障,当好空中“警察”,维护好无线电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一要继续完善无线电监测制度。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有效提高各种无线电波和频率使用情况的技术监测能力,切实发挥技术设备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有害干扰,完善干扰查处程序,做好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落实,不断强化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无线电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要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制化建设步伐。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规范自身行政行为。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频率资源,尤其是新技术、新业务使用频率的研究和配置工作。严格台站审批管理流程,规范频率资源使用,有效提高频率资源利用率。要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实行政务公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章设置电台和乱占频率的现象,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三要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加强常规无线电监测,制定全市无线电监测规范,明确日常监测任务和要求,加强检查考核,使无线电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各种新技术业务的监测手段,发挥无线电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台站的查处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把用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无线电产业服务保障体系,积极主动为设台单位排忧解难。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尽心尽力为通信运营企业发展服好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通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企业建设和发展积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对频率资源、无线电技术等要全方位地给予支持和服务。要把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增强服务意识。始终坚持想用户之所需,帮用户之所急,解用户之所难,真正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转到服务用户、服务市场上来。 五要加大无线电管理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公众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和关注度,进一步扩大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使无线电管理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对干扰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重、从快、从严依法查处,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无线电波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都要重视、关心、支持无线电管理工作,特别是市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县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无线电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奖惩措施,对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管、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坚持“在管理中开发,在开发中管理”的方针,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科学地监测、预测当地电磁环境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无线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支持。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设台单位要以大局为重,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工作,服从工作调度和指导,形成关心、配合、支持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合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共同维护好我市的电波秩序,创建一个文明有序的空中电磁环境。 (三)加强自身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无线电管理单位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学习和培训,造就一支业务精、技术强、能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到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管理,自觉遵纪守法,促进内外和谐,逐步使无线电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谐化轨道,努力开创凝心聚力推进全市无线电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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