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2006年各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集锦(二)

作者:wxd 来自:本站 点击:70 时间:2007-3-9


2006年各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集锦(二)

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
    我市防汛办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作好各项工作。在2006年6月,市无线电管理处监测到宁强县防汛预警台发射信号频率与发射机标称频率相差较大,杂散辐射超标,与当地其他无线电信号相互干扰,市无线电管理处要求防汛办协助宁强县争取资金进行整改。市防汛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宁强县落实资金,完善设台报批手续,更新改造防汛预警台。汛后,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开展了业余电台和对讲机的核查工作,市办接到文件后迅速发文,对系统内涉及此业务的单位和台站做了安排部署,对使用中和已经停用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并借这次核查工作之机,建立起来了完善的设备台帐,上报了核查工作报表。

佛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佛坪保护区自设立无线电台后,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电台的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频率和波段,安装调试都是聘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的专业人员,并对本区的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2006年10月安排技术人员对本局的无线电台,进行了检查和检修。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操作技能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学习。在各站召开会议,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及时处理市无线电机构安排的工作,并派人员参加了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的专管员培训班,通过考试合格后成为我局的无线电专管员,负责保护区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西北有色地质勘察局七一一总队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市无线电管理处举行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无线电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县无委办在全县开展的对讲机与业余电台的核查工作,通过自查走访和摸底在我单位没有发现使用对讲机、业余电台的情况,对自查情况及时与县无委办进行了沟通。根据单位电台使用情况,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处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及时对有关人员传达了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向电台使用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电台基本常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频率电台的设置使用,保障电台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无线电频谱秩序,更好的为总队经济建设服务。

中国联通汉中分公司
    认真学习市无线电管理处下发的各类文件。2006年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市无线电管理处转发的信产部、陕西省无委办的各种通知,及时掌握国家在无线电方面的最新规定。在《条例》纪念日时,公司分别在G、C两网上向用户发布短信,做好了宣传工作。2006年,公司在以往上报基站情况、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的基础上,又将一批新增基站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无线电管理处,为新增基站及时办理无线电台执照打好了基础。

汉中电信分公司
    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一名无线电专管员。在公司内部机构变动的情况下,及时成立了由主管副经理为组长的无线电管理小组,明确了人员的责任。完善了无线电管理各项制度。狠抓小灵通基站的日常管理工作。2006年5月份开始,我公司组织维护人员对十县一区500多个小灵通基站进行了全面巡检、测试。对基站发信机功率、接地电阻等各项指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各项指标符合技术标准,促进了基站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10月份,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处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大功率对讲机等无线电业务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公司自2000年以来,已经不存在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情况。

文章页数第[1]页 

相关文章:
  • 2006年各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集锦(一)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主办 Copyright©2005.9
    地址:汉中市西大街123号
    E_mail:wxd@hanzhong.gov.cn
    电话:0916-8116001 传真:0916-26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