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县区无线电管理工作总结集锦(一)
城固
加大无线电管理方法宣传力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频率划分规定》和国家、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宣传。并通报了有关地区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乱设滥用大功率无绳电话,影响民用航空飞行的重大事件。认真开展了对对讲机和业余电台的清理核查工作。今年9月15日—10月26日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处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分两组对全县内的对讲机和业余电台进行了仔细核查,共查出违规使用对讲机2处,业余电台6处,并及时予以纠正清理,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勉县
积极认真的开展了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社会的法律法规意识。展开对讲机、业余电台的核查工作,为今后进一步规范销售、购置、使用对讲机和业余电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了加强对驻勉双管部门(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今年4月正式印发了《勉县2006年驻勉双管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勉考发〔2006〕1号),对双管单位中通讯、电讯网络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为用户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等情况纳入地方工作考核,对于提高和推动勉县的无线电工作在双管部门(单位)中的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具有积极作用。
西乡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无线电频率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共同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开展了一个月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活动。认真学习《无线电专管员职责》及无线电业务技术,履行专管员职责,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全县对讲机与业余电台核查工作,配合市无线电监测站对西乡全县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工作。
略阳
为了增强广大工作人员对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识,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五五”普法中,把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必学内容。召集无线电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关于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入领会规范无线电销售市场和台站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依法开展了城乡无线电设备销售市场清理检查工作和业余电台、对讲机摸底上报工作。通过检查和摸底,全县共收缴8部假冒伪劣通讯手机,未发现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功率电话的现象,登记上报对讲机18台。
镇巴
把保护民用航空安全当作全面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大事来抓,今年5月,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由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广电、广电网络、各乡镇领导参加的无线电管理协调会,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擅自安装、销售、使用的大功率无绳电话进行检查,凡产品质量不符合行业规范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安装、使用,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画王888、新画王998、佳佳通等一批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功率无绳电话予以取缔。广泛宣传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民用航空法》、《安全生产法》、《无线电管理条例》、《关于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宣传。印发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分发到24个乡镇的252个行政村。同时出动宣传车40余次在城区及210国道沿线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
宁强
认真学习近年来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无线电通信基础知识。在《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13周年之际大力宣传《条例》,并深入基层向乡镇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扩大了宣传面和知晓面。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同志来我县,开展了电磁环境测试工作。在今年防汛期间,我们宁强防洪预警台受不明信号干扰,及时向市无线电管理处作里汇报,市无线电管理处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带上监测设备深入现场对防洪预警系统进行测试。根据市无线电管理处的建议,我们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争取资金,保障了防洪预警台的通信安全。
留坝
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无线电使用常识,以及无线电台设置、禁止销售使用大功率无线电话等无线电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全社会共同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划分使用规定、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等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集成册,印发给县内设台单位,并组织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针对一些新闻媒体夸大手机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的宣传,造成部分群众对手机等通讯设备产生疑虑的情况,我县及时组织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出了专题节目,向群众讲解电磁辐射的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和基本常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手机电磁辐射,消除了群众疑虑。认真开展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13周年纪念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到使用电台及对讲机的乡镇和防火、防汛等单位开展核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