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积极探寻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无线电事业也飞速发展,无线电技术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随意占用无线电频率,有的甚至故意占用合法无线电用户的频率,造成无线电干扰,扰乱了空中电波秩序,严重影响了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对此,如不加以有效的遏止,势必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后果。 而造成违法、违章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在长期的无线电管理宣传、行政执法中发现,一些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商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或因其本身就缺乏对无线电管理法规基本的了解,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一般都不主动向使用者进行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有的反而进行误导宣传、反面宣传;有的经销商、维修商还擅自为用户购买、使用的发射设备设置频率,恶意占用频率;有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不了解基本的无线电常识。这些都从客观上造成不少用户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无意识违规、违章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逃避国家频率占用费,有的甚至造成了无线电干扰,客观上也给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阻碍。因此,必须结合当前新的情况,将无线电管理位置前移,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使无线电发射设备从研制生产——到市场销售——再到规范使用形成一个有机的管理链条,让无线电管理既能够从各个管理环节入手,及时发现、解决违规违法行为;又能够从一个管理环节下延或上推至另一个管理环节,避免、减少类似违规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努力形成“无线电活的管理体制”,从而在管理机制上防止和减少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逐步消除非法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反无线电管理法规的现象发生,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理》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市无委办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以往对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经验基础上,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大胆地对现行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办法进行新尝试。 ——实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许可制度 为了有效地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管理,首先把好市场准入关。我们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经设区的市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有关规定,实行了《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制度。要求凡是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都必须先向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在对其经营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类型、必要的检测、维修设备和手段进行审核后,颁发《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准销证》,销售商再持《准销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游击队”式的销售行为,维护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正常秩序,有效地促进了销售市场的有序竞争,此举不仅得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大多数销售商家的认同。 迄今共审核批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71家。 ——实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针对很多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不了解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频率台站管理规定,甚至不具备一些基本的无线电基础知识的现状,实行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法制、工商、质检、无线电管理等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职能出发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无线电专业技术、设备维护与维修等常识。为增强培训效果,在每期培训结束时还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并将从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作为审核申办销售许可证的条件之一。通过培训,使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基本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无线电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的法律法规、频率台站管理规定、无线电基础知识,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道德。同时,在培训时还明确强调,每一名从业人员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都必须履行无线电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告知义务,使每一位无线电使用者从一开始就能清楚地知道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特殊性,从而有意识地、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现在许多使用者“不知道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管理”的盲点,从客观上减少违章使用现象。 目前已举办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从业人员培训班13期,培训人员570名。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及时调整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班结束时都要发放《培训情况调查表》。从反馈的情况看,参训人员都对无委组织培训表示欢迎,认为培训非常有必要的占100%,认为培训效果好的占培训总数的近80%。 ——实行无线电发射设备购买“实名制” 为了有利于无线电管理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置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无线电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盲目性,迅速查处无线电违章使用行为,改变无线电管理者现在对销售和使用两头都失控的尴尬局面,实行了无线电发射设备购买“实名制”。各经销商单位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必须如实登记购买单位或个人的真实情况,按要求填写《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登记表》,并定期报送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以此作为销售商已向用户进行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的依据。 ——对经销单位采用“倒推式”监督管理 由于成都市无线电发射击设备销售市场十分繁荣,销售商有近千家,遍及成都市各区域,如何对此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吸取质检部门的“质量抽查报告”做法,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定采用“倒推式”管理模式,引入市场淘汰机制,优胜劣汰,逐步净化成都市无线电销售市场秩序。我们在进行无线电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设台用户,将倒查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商情况,销售商若未履行宣传告知义务,或有擅自私设频率、销售不合格设备等行为,则按照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有关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将视情况分别做出责令检查、限期整改、重新培训直至取消销售许可的处罚。 实行销售市场“倒推式”管理以来,通过销售环节的针对性宣传,有149家发射设备使用单位主动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了设台手续;仅有1家在取得销售许可后仍对使用者误导宣传、乱设置频率,造成使用者违章设台且形成干扰。对此,市无委办一方面在对使用者进行正面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帮助其恢复正常使用频率,办理了设台手续;另一方面加大了对销售商的处罚力度,给予商家“黄牌”警告,通知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重新培训,这一处理意见得到了用户和销售商的共同理解。 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我市的无线电事业更加健康的发展,以促进我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但是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新机制,以管理促发展,从而促进成都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转载自《通信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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