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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告

作者:wxd 来自:本站 点击:160 时间:2005-9-21


    近年来,一些单位为加强涉密会议保密管理,陆续购置使用了无线信号抑制器(移动通信干扰器),但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更有甚者,一些话吧、网吧为进行不正当竞争,非法安装使用的大功率无线信号抑制器,严重干扰了移动、联通等公网的正常通信,侵犯了移动电话用户合法的通信权利,造成空中电波混乱。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公网通信安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陕西省国家保密局、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陕保局发[2004]2号),按照《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购置使用无线信号抑制器须报保密工作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使用前应经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技术测试,方能使用。
二、各县、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正常使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五月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自查,自行拆除非法安装的无线电干扰设备,确需安装使用的须在五月十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市国家保密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检查,对违法安装无线电干扰设备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咨询投诉电话:2626197(市保密局)
2626119   2626199(市无线电管理处)
市无线电管理处网址:http://wxd.hanzh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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