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的实施意见

作者:wxd 来自:本站 点击:183 时间:2005-9-21


    根据省无委会《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强化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有关精神,现将我市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1、5月份完成PHS无线接入系统的测试和验收工作,测试和验收合格后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2、6月份核发广播电视台站的执照。市广播电视局5月份完成广播电视台站技术资料表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3、7月和8月对移动基站进行技术资料核准和部分设备的抽测工作,核发无线电台执照。请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单位6月底前报齐移动基站技术资料表。
  4、其它各类新设台站或未领取电台执照的单位,请按正常程序办理。
  5、对超过时限仍未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的台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文章页数第[1]页 

相关文章:
·还没有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汉中市无线电管理处主办 Copyright©2005.9
地址:汉中市西大街123号
E_mail:wxd@hanzhong.gov.cn
电话:0916-8116001 传真:0916-2626667